交通意外頻繁發生,而許多當事人傾向透過「和解書」私下解決糾紛。然而,並非每宗案件皆能順利和解,當交通意外和解失敗或一方反悔時,市民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?「香港交通意外權益協助協會」將深入探討相關法律程序、和解書法律效力及失敗處理方式,幫助市民理性應對事故後續。
一、交通意外和解書的角色與重要性
「交通意外和解書」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合約文件,記錄雙方對事故處理的共識。一般包括以下內容:
和解書包含內容 | 說明 |
雙方姓名與身分證號碼 | 確認當事人身份 |
事故時間與地點 | 紀錄事故發生背景 |
事故簡要經過 | 說明責任歸屬的基本事實 |
賠償金額與付款方式 | 明確金錢責任 |
放棄追訴條款 | 雙方確認和解後不再追究責任 |
此文件一經雙方簽署,即具有約束力,有助防止未來產生爭議。
二、交通意外和解後的法律效力
當交通意外雙方簽署和解書後,該文件即具備法律效力,雙方須依約履行,不得任意反悔。和解書屬於正式合約,清楚列明責任、賠償金額及支付方式,具有約束力,可有效減少後續糾紛風險。
為確保內容無誤,建議簽署前仔細審閱條款,必要時尋求律師協助。若其中一方違反協議,另一方可依法提訴,要求履行或賠償。簽署和解書並非草率之舉,應理性處理,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。
三、和解後是否可選擇不撤告?
在交通意外中,若涉及過失傷害等告訴乃論罪,受害者可在6個月內撤回控告,達成和解後可選擇不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責任。通常,肇事者會要求受害者在和解書中明確同意撤告,以確保免於法律後果。
然而,對於非告訴乃論罪,如肇事逃逸或酒駕等,即使和解,警方仍可追究肇事者的責任。因此,肇事者在和解時應了解事故的法律性質,並尋求法律建議,以避免日後的法律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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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交通意外和解失敗或反悔的原因
和解失敗原因 | 佔比 | 具體表現 |
賠償金額分歧 | 45% | 雙方對醫療費用、車輛維修等賠償數額無法達成共識 |
責任歸屬爭議 | 30% | 對事故責任比例認定不同,各執一詞 |
文件準備不足 | 15% | 缺乏足夠證據支持各自主張 |
情緒因素影響 | 10% | 當事人情緒激動,無法理性協商 |
- 賠償金額分歧是最主要的和解障礙。許多當事人因不熟悉法律規定而低估或高估應得賠償,導致協商陷入僵局。例如,部分當事人只計算當下的醫療支出,卻忽略後續復健費用;或是僅估算明顯的車輛損壞,而未將潛在的機械問題納入考量。
- 責任歸屬爭議同樣常見,特別是在沒有閉路電視覆蓋的路段或無目擊證人的情況下。法律遵循「共同過失」原則,即使受害方也有部分責任,仍可獲得相應比例的賠償,但許多市民對此並不了解,堅持「全有或全無」的賠償觀念,使和解難以推進。
五、案例分析:交通意外和解失敗的後果
一位行人因交通事故被一輛汽車撞倒,並與肇事司機達成了和解。和解協議約定了賠償金額及部分醫療費用,但未詳細列明後續的康復費用和心理治療的賠償範圍。當行人發現賠償金額無法覆蓋後續的治療費用時,再次要求肇事方進行賠償。
然而,由於雙方已經簽署了和解書,法院裁定不再受理行人的追加賠償請求。最終,行人未能獲得足夠的賠償,且和解後再追訴的法律途徑被封鎖。
六、和解失敗後的法律處理程序
當交通意外和解失敗時,當事人必須立即啟動正式法律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。根據香港法例,和解失敗後的處理可分為三個主要階段:
- 報警與警方調查階段
- 立即致電999或前往就近警署報案
- 警方將根據《道路交通條例》展開調查
- 通常於28個工作天內完成初步調查報告
- 證據收集與保存階段
- 事故現場照片/影片(需包含時間戳記)
- 醫療報告及收據正本
- 車輛維修報價單及收據
- 目擊證人聯絡資料
- 法律追討階段
- 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(索償額≤$75,000)
- 向區域法院提起訴訟(75,001−75,001−3,000,000)
- 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(>$3,000,000)
特別值得注意的是,香港設有嚴格的法定時效限制。根據《時效條例》(第347章),交通意外索償必須在:
- 人身傷害:事故發生後3年內提出
- 財產損失:事故發生後6年內提出
基層市民應特別關注以下免費法律支援資源:
- 香港交通意外權益協助協會:為市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
- 法律援助署:為經濟困難者提供法律代表(需通過經濟審查)
- 社區法律服務中心:多個非政府組織提供的免費法律輔導
- 向保險索償
若交通意外和解未果,受害人仍可透過保險公司申請賠償。保險公司會依據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展開調查,並按保單條款釐定賠償金額。
在申索過程中,當事人應妥善保存所有與事故有關的證明文件,包括未完成的和解書草稿、警方事故報告、醫療單據等,作為後續審核及法律程序的佐證資料。完整的證據有助加快理賠進度,並提升成功獲賠的機會。
*若對保險公司賠償決定不滿,可向保險索償投訴局(ICB)投訴,該局提供免費調解服務,最高可裁定$120,000的賠償金額。
七、常見問題解答
Q1.交通意外和解書有什麼作用?
和解書的作用是清楚記錄交通意外雙方就賠償、責任等達成的共識,具法律效力,可避免日後爭議,保障雙方權益。
Q2.和解後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索償嗎?
可以,只要和解書中沒明確放棄保險索償權利,仍可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,但需視乎保單條款及事故性質。
Q3.交通意外發生後,我需要在多久內通報警方?
一般情況下,交通意外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報警,若有人受傷則應即時報警。
Q4.和解過程中,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,應如何處理?
若賠償金額分歧,應謹慎評估醫療費用、修車費用等,並可尋求法律建議以確保合理賠償。
八、結論
一宗交通意外可能已對市民的生活造成重大影響。若不幸遇上和解失敗或一方事後反悔,了解清晰的法律處理流程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關鍵。透過適當收集證據、撰寫合乎法律格式的和解書,並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,可有效減少未來糾紛風險。
「香港交通意外權益協助協會」致力為基層市民提供支援,並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。如果您或您認識的人在交通意外中受傷,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協助與指引,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全面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