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類型:交通意外-貨車
案件事實:本案原告人為一名自僱送貨司機。案發當日,其正駕駛車輛外出執行送貨工作,惟於途中,遭被告私家車司機在未有妥善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情況下倒車,結果導致其所駕駛車輛之右車尾被被告車輛之左車尾撞及。
事故發生後,原告人隨即被送往醫院接受檢查,經診斷證實其背部出現軟組織損傷。醫生其後發出合共五十八日的病假證明,以供原告人休養及治療。
法庭判定:
痛苦賠償達 HK$100,000
總計 HK$140,000 另加律師費
案件類型:交通意外-貨車
案件事實:本案原告人為一名自僱送貨司機。案發當日,其正駕駛車輛外出執行送貨工作,惟於途中,遭被告私家車司機在未有妥善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情況下倒車,結果導致其所駕駛車輛之右車尾被被告車輛之左車尾撞及。
事故發生後,原告人隨即被送往醫院接受檢查,經診斷證實其背部出現軟組織損傷。醫生其後發出合共五十八日的病假證明,以供原告人休養及治療。
法庭判定:
痛苦賠償達 HK$100,000
總計 HK$140,000 另加律師費